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研究质量,吉林省教育厅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 两个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清理及在研课题延期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包含2018、2019年度我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或申请结项未通过的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上述清理范围内的项目:
1.已完成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1),今年下半年能够申请结题的课题组,可填写《2022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20日前将其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以“姓名+教育厅结题汇总表”命名,其他结项材料提交时间等待科研处进一步通知;
2.未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组须填写《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并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1份(A4纸打印)提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以“姓名+教育厅变更审批表”命名。《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要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23年末,如无特殊情况,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联系人:邢欣欣 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