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实效性,发挥市(州) 教科办及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结题工作质量,搭建学习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 相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以各市(州)教科办、 各高校集中组织为主,省教科办统一组织为辅进行,不具备集中组织结题条件的市(州)、高校可上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省教科办统一受理结题每年组织两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5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子文件夹里1-4文档均须为 PDF 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 50M;文档5须为Excel格式。
2.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后不用盖章,直接转为PDF格式上报即可。
3.结题报告没有模板,要求8000-10000字。
4.研究成果限报 5 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5.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 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6.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7.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时间要求
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的课题,上半年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 7月 14 日,下半年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 9 月 26 日。各位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前将上述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即可,无需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程序要求
(一)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的课题,由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审核结题材料并组织上报。审核内容包括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成果及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原则上不上报。
(二)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集中组织结题的课题,由各组织单位提交结题申请,说明预计结题时间、地点、数量、单 位审核情况等,结题申请需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同时提交审核合格的课题结题材料到指定邮箱。省教科办将结合实际,协同各 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结题评审。
联系人:邢欣欣
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