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进行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1.2015-2017年立项未结项的所有课题不再考虑延期,结项材料上交到科研处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
2.2018-2019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一般不考虑延期,结项材料上交到科研处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
对于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处理。
科研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