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12月底前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2014年度以前,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5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
(3)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2013年度(含2013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符合验收范围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6。如清单中所列项目已经结项,请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尽快取得联系。
3.2015年度项目没有按期完成研究工作,此次不能申请结项的,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21日前提交延期申请,由科研处统一报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
二、材料要求
符合此次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如下结题验收材料:
1.纸质版
申请结题验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式6份(5份装订成册,另外1份不需要装订)
(1)《成果验收报告书》(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填写附件1:成果验收报告书;基地项目填写附件5:基地重大项目结项报告书);
(2)项目合同书;
(3)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全文)或著作(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
(4)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无证明可不放)。
2.电子版
《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扫描件、研究成果报告书。
三、装订要求
1.分两部分装订:
第一部分为成果验收报告书,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第二部分为项目验收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科研项目合同;
(2)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3)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
2.封面统一要求白色铜版纸装订。
(1)“十二五”项目佐证材料(系列论文)封面装订格式见附件2;
(2)研究成果报告内容要求A4纸双面打印,具体格式见附件3。
四、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1.上交时间:2016年11月21日
2.上交方式:纸质材料上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文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五、相关要求
1.《成果验收报告书》封皮中“学科方向”要求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即六位学科代码所对应的名称。(见附件4)
2.省教育厅将根据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组织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邢欣欣 电 话:3291816
科研处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2.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佐证材料封皮docx
附件3.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报告格式doc
附件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附件5.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6.符合验收范围的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