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智库作用,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提出的教育目标任务,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引领舆论的科研职能,为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对策研究、应用研究。申请人可参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2017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程序。2017年度立项工作由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直属单位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省教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提出结题申请,但未通过验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研究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四、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1)《申请▪评审书》(1式3份)和《活页》(1式3份)纸质版。
《申请▪评审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至省教科办。
2.报送电子版材料
《评审书》和《活页》电子版分别以“申报者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五、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17年3月9日
附件1:2017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申请·评审书(新版).doc
附件3:活页.doc
科研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