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团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17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共青团改革创新研究;
2.群团改革背景下青年群众工作机制及创新模式研究;
3.共青团发挥枢纽型组织作用,协助管理和承接政府青年事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研究;
4.“项目化”方式推动共青团深化改革的工作机制及路径探索研究;
5.共青团参与“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研究;
6.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研究;
7.“吉青家园”基层服务型团组织阵地建设与功能发挥研究;
8.大数据时代共青团工作互联网转型研究;
9.“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10.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
11.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青少年成长研究;
12.新媒体时代青年思政教育研究;
13.“互联网+”时代的青年创新创业研究;
14.青年创业教育“学院型培养模式”研究;
15.“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实施路径研究;
16.少先队工作实务研究;
17.少先队活动课常态化与有效化建设研究;
18.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现实推进路径研究;
19.新常态下的青年志愿服务研究;
20.新型城市化背景下“两新组织”团的建设和创新研究;
申报课题主要根据以上所列的研究方向和重点,具体研究题目由申报课题组自拟。
二、课题申报
1. 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每个课题组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
2.《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团校初评。初评通过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评审立项。
3.对本轮立项课题不提供经费资助。结项评审后,由相关专家对全部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对于能够深入研究我省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以及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为全省共青团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为省委省政府青少年事务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优秀成果的项目组将适当给予后续研究工作的经费支持。资助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合理使用,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4.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研过程中课题组成员至少有一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并注明为“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最终成果研究报告需完成2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课题成果将择优在《青年学研究》期刊上转载刊发。
5.课题申报日期截止到2017年4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即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8月31日前提交《中期调研报告》,11月2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
6.课题研究成果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各级团委要加强领导,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鼓励团干部积极参与,并将其作为提高团干部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多方面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要注意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加强专家与团干部间的配合。
2.求真务实,突出实效。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严谨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整个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
3.严格规范,加强管理。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应及时跟踪和了解课题研究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整个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督导等工作,由省团校具体负责。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17年4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
2.地点: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3.要求: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活页》内容不得出现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电子版:《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联系人:邢欣欣
电 话:3291816
科研处
2017年3月21日
活页.docx
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
课题项目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