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8年度专项课题(以下简称“马工程专项”)立项申报工作开始进行。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8年度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研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研究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重大基础理论以及实践应用问题作为专项课题研究的主攻方向,突出理论特色、实践特色,积极推进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
二、立项选题原则
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势,突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课题,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自信”、新发展理念等;围绕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网络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施培育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工程、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开展应用研究。选题自拟,选题所属学科不限。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2018年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数量在10项以内,每项资助研究经费为1.5万元。
四、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日常管理
马工程专项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课题组成员须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匹配的系列论文合计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1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发表的署名文章必须在文章结尾署单位为“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暂定名)”,文章发表前请与省社科规划办联系确认文章署名单位。研究期限为二年。
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申报人只能选择1个选题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马工程专项”。《申报书》及《活页》请申报者到附件中下载填写。《申报书》填报一式3份,《活页》填报一式6份。
2.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在职人员。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同年度申报省社科基金其他类别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马工程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限。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4月2日。
六、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
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与2018年度省社科基金其它类项目相同。
联系人: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18年1月3日
1.活页.doc
2.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