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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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4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省社科联)本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19年度吉林省 “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议,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解放思想及推进吉林省高质量发展,助力党委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新型智库作用。

二、立项基本原则

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研究的问题包括:省委、省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发展前瞻性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今年还推出相关专题研究。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省属学会、高校及省内科研单位、各市州社科联(社科分院)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申报人需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力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实际部门领导。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可以主持人或成员身份进行申报。但主持人身份仅申报一项。有在研省社科联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包括委托课题和招标课题。

1、委托课题。根据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授权委托有关课题组进行研究。

2、招标课题。原则上以年度课题指南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分别提出,经筛选整合后推出;同时,除极特殊需要外,本年度一般不立自选类课题。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研究时限。为体现新型智库研究的特点,服务党委及政府的中心工作,自本年度起,课题的立项及研发周期均较之于以前有所提前。具体为: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5个月;招标课题不超过4个月。

六、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资质初审、专家评审、立项公示、最终审批等阶段。

1、资质初审。由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审。由省项目办公室遴选专家进行分组评审。委托课题及招标课题均实行书面评审。

3、最终审批。由省社科联主席团或省社科联党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立项终审。经媒体公示后,最终由省社科联批准立项。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填写课题申报书及活页(均为一式3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

2、申报时间。由于假期原因,请各位申报人集中于2019年1月22日上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1、建议各相关单位对中标项目按照吉社联字[2016]11号文件实施管理。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的,须填写提交《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项目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调整。

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 “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经费使用按省社科联2018年出台的《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或依本单位财务部门的科研经费使用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联 系 人: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附件:

 

              2019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指南题目.doc.doc

              申报书及活页.doc

 

 科研处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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