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社联字[2016]11号文件及吉林省财政厅下发的《2020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等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省社科联)2020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本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议,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进吉林高质量发展,助力各级党委、政府及实际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地方新型智库作用。
二、立项重点
以应用研究为主,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省委、省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生态及党建等各领域发展前瞻性、重大现实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其它相关应急专题。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省属学会、高校及全省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部门、各市州社科联(社科分院)等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申报人需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实际部门领导(正处长及以上职务),没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也可以申报。申报人可以主持人或成员身份进行申报,但以主持人身份仅能申报一项。有在研省社科联“智库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包括委托课题和招标课题。
1、委托课题。根据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或课题组进行研究。
2、招标课题。原则上以年度课题指南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经筛选整合后确定;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需要,本年度将立项少量的自选类课题。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咨询建议及规划等。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同时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研究时限。为体现新型地方智库开展对策研究的特点,服务党委、政府及实际部门的中心工作,自本年度起,课题的研究周期有所缩短,具体时间要求如下: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5个月;招标课题不超过4个月。
六、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资质初审、专家评审、终审、媒体公示、发文立项等阶段。
1、资质初审。由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审。由省项目办公室遴选学科专家进行分组评审。委托课题及招标课题均实行书面评审。
3、终审。由省社科联党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立项终审,经媒体公示后,最终由省社科联发文立项。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人须填写课题申报书及活页(均为一式3份),上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电子版: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分别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姓名--活页”命名。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申报。
2、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
八、其他事项
1、建议各相关单位对中标的项目按照吉社联字[2016]11号文件实施管理。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须填写《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经项目办公室(学会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3、申报自选课题者,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所申报题目需避免与近三年已中标的吉林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省科技厅软科学等项目相同。
4、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6、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经费使用按省社科联2019年修订的《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结合本单位财务部门的科研经费使用之有关规定共同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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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0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