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此次评奖,引导、激励我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研究和解决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繁荣和发展。
二、评选范围
凡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均可申报。未曾公开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被有关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企业采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咨询方案及调研报告等亦可参评。
三、申报条件
每位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其中可申报1项个人独立的成果和1项与他人合作的集体成果。也可同时申报2 项与他人合作的集体成果。成果以单位或“ 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主编、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和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者须填写《四平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二份,并提交参评成果1份(专著原件、论文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成果复印件),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同时将《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分别以“申报者姓名-申报表”、“申报者姓名-汇总表”命名。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五、评奖程序
1.实行初级评审、专家评审、评奖办公室终审。
2.终审成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奖项设置。
1.奖励类别: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设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
2.奖励等级:市社科优秀成果奖每类设一、二、三等奖。
七、奖励办法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四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八、申报材料上交时间
各申报人请于2020年6月8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四平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四平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