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青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书面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科研项目承担方: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科研创新基金实施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6]30号),2016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共确定35人为青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承担青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现请各科研项目承担方填写书面进展报告(见附件2),于2020年8月2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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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