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树立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期课题的结题工作发布了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针对2015年以前(含2015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清理。
二、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结题验收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电子版材料:
1.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整的《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附件2);
2.结题研究报告(8000-10000 字)(没有具体格式);
3.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主要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封面、版权页 、目录页 (需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内文齐全;主要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著作原件的扫描件,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主要内容。成果需按照重要性次序排列,代表性成果排序在前。
4.过程性资料,包括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阶段总结、问卷、年度报告、变更审批等。其中,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变更审批(没有可不放)均需原件的扫描件;实施方案、阶段总结、年度报告没有具体格式,可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设计;开题报告格式参见附件5.
5.成果公报(1000字)(附件4)。
6.结题登记汇总表 (附件3)
上述材料请分别以“1.结题申请·审批书”、“2.结题研究报告”、“3.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4.过程性资料”、“5.成果公报”、“6.结题登记汇总表 ”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压缩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二)纸质版材料:
《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
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在上述清理范围内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可在2021年10月25日之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上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6室),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限期内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终止处理。
联系人:邢欣欣,陈晶 电话:3291816
附件:省教科结项附件1-5.zip
科研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