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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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3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规定,结合省教科办工作实际,现将上半年集中受理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凡申请此次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923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二、材料要求

申报结题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结题电子材料,要求如下:

1.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整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1);

2.结题报告(8000-10000 字);

3.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主要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主要成果为著作的,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4.过程性资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等原件的扫描件。

5.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分别以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资料“5.结题登记汇总表”命名,结题登记汇总表”外,其他材料均须为PDF格式,且文件容量不超过50M。上述5项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压缩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纸质版材料:

主要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原件1本;以其他形式结项的,不需要上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邢欣欣            电话:3291816

 

        

        结题材料附件1-2.zip


科研处

2021年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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