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大校历是学校各类教学和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大校历(附件)进行核对,务必保证大校历与各学院的培养方案和下学期教学计划保持一致,具体核对要求如下:
1.如果实践环节在开课学期有调整、在下学期的上课周次有调整、或实践环节的内容有调整,请务必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并提交单独的调整情况说明。
2.请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大校历中的专业是否详尽、实践环节是否详实,时间安排是否准确,务必保证大校历中的各个实践环节的准确性。学校的实践环节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
3. 特别提示有公费师范生、专升本、ISEC、中外合作办学、卓师班等类学生的学院务必要按照培养方案将各类学生的教学计划填写在大校历上。
4. 本大校历将作为下学期各专业实践教学经费划拨、教师工作量计算和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大校历一经确定,各学院必须按照大校历执行相关的教学活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5. 请各学院在12月25日(星期一)前将本学院部分的大校历反馈稿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dsjk@jlnu.edu.cn;如本学院的大校历无任何调整,请直接提交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本学院部分的大校历纸质稿。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