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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8年、2010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结项和2012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4)的相关要求,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将组织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
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中期检查范围
2008年、2010年的省级教学研究课题(见附件1)未结项的,已完成研究计划任务,均可申请结题。2012年获批的省级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研究课题暂不组织结项,但需填写《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
二、上报材料
2008年、2010年的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申请结项负责人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附件3)(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课题佐证材料汇编装订成册一本(包括目录、立项书、结项书、研究报告、成果复印件),要求材料装订整齐,规范,内容全面。
2008年、2010年的省级教学研究课题,不能结项者,需填写《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附件2)
2012年获批的省级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研究课题,需填写《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附件2)
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lsdjwc@163.com。
三、上报时间
请各课题组负责人务必于2014年5月12日前将上述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验收方式
省级一般项目,由各课题组自行聘请专家进行鉴定(专家组原则上5人,其中校内3人,校外2人),并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省级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验收并进行现场答辩,请课题负责人准备8分钟的课题汇报(PPT)。(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相关课题负责人。
教务处
2014年4月25日
附件1:省级教学研究课题一览表.doc
附件2: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结项验收书.doc
附件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