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43号)文件要求,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对自身教学质量整体状况进行科学、客观地分析,学校决定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自我检查和评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各教学单位应按照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编制本单位质量报告。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格式灵活多样,报告中要完整、如实体现相应支撑数据(见附件2),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万字。
3.定稿排版格式按照附件1具体要求完成。所有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底。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本单位教学质量报告纸质文本一份(要求撰写人和院部负责人签字),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档发送至jlsdjwc@163.com。
教务处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