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管理,提高教学管理队伍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评选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集体:全校各教学单位。
2.个人:全校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专业系主任、教学秘书及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集体:见《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吉师大校教字〔2012〕3号文件)。
2.个人:见《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吉师大校教字〔2012〕3号文件)。
三、评选时间、地点
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00在第一教学楼1616教室。
四、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及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审小组,统一听取申报集体及个人的工作汇报。申报评选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需准备10分钟的PPT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可从教学管理队伍、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与教研管理、质量监控、实践教学管理、管理创新等方面展开;申报评选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人员,需准备5分钟的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可从自身修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教学管理研究、管理意识、管理效果、管理创新等方面展开。
2.评审组以打分方式评选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及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方可确定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及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组进行复议,复议撤掉的名额不予递补。
3.公示期结束后,经学校审批予以公布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14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五、评选要求
1.凡欲申报评选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需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凡欲申报评选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人员,需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3.单位和个人的主要工作业绩自2012年9月开始(可另行加页)。
4.《申报表》一式两份,务必于12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六、奖励
学校对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并颁发奖牌、证书。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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