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1年,学校原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确立了23项“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见附件1),由于学校机构的整合调整,原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职能已经转交教师发展中心,当时确立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现由教务处组织结项。
经学校研究决定,原课题现全部按照校级重点教研课题要求进行验收和资助。上述课题若已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形成研究成果,均可申请结项。
一、结项要求
课题组需有3篇以上课题相关成果发表,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以科研处公布的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其中课题负责人至少有1篇核心或2篇省级为第一作者;或5篇以上成果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其中负责人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课题相关的教学成果获奖。
二、结项程序
1.课题负责人需认真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并上交打印稿(A4纸一式两份,左侧装订)。
2.结项时需提供相关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由教务处核对后返还。
3.教务处接到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后,依据课题内容,组成专家组。一般专家组由五人组成,对结项课题由专家组写出鉴定意见。
4.对符合结项要求的课题,学校将为其课题组颁发结项证书。
三、有关说明
1.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如不能按期结项,将视具体情况可延期结项,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2.项目结项后,教务处将按照相关要求划拨课题研究经费(以报销的形式)。
四、材料报送
各课题组的结题材料应由课题负责人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材料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各院(部)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位课题负责人。
教务处
2014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