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使考试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保障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巡考时间
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9日
二、学院巡考组职责
1.学院巡考组负责本学院学生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监督检查。应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成员应坚守岗位,加强对本学院各门课程考试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纠正考试过程中的不恰当行为。
2.巡视中发现监考教师不履行监考职责,巡视人员有权当场督促其立即改正,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巡视中发现学生有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督促监考教师当场处理,及时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考试违纪学生登记表》,半小时内处理完毕,上报所在学院和教务处。
三、学校巡考组职责
1.考试组织检查:检查各教学单位考试组织、安排、巡视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情况。
2.考场秩序检查:
①巡考人员应严抓学生考风考纪,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并责成监考教师及时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②检查监考教师行为规范,发现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应及时制止、给予警示,情节严重者,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③检查考试结束收卷情况(禁止按照学号进行排序)。
3.考生资格抽查:考生应携带学生证或考试专用证参加考试,如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则令该考生离开考场。
4.考场环境检查:检查考生座位是否安排合理及考场整洁情况。
5.评卷情况检查:检查各教学单位的集体阅卷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巡考组必须佩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巡考”胸牌,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应注意不要影响学生考试。
2.巡考人员要准时到达巡视地点,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如学校巡考组发现学生出现违纪、作弊现象,将全校通报监考教师和教学单位,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4.学校巡考组按教学楼进行巡视,按组别依次轮换,每2天轮换一次。
5.考试结束后,学校各巡考组组长根据本组巡考情况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改进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教学督导组组长提交巡考情况汇报材料,最终督导组组长将巡考情况总结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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