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八级水平测试即将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外国语学院俄语专业2010、2011级参加本次测试报名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俄语专业八级水平测试定于2015年3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17进行,共167分钟。
三、具体实施步骤
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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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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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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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口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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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8:37共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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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听到口语表述题目后,有2分钟准备时间,2分钟后,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答题。答题约2分30秒时,有一声提示铃,30秒钟后,主控台的考试带发出语音提示:“时间到,口语考试结束”,至此,口语考试部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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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听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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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57共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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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考试共15题,每篇录音材料及问题播放两遍,第二遍问题后留有10秒左右的时间供学生完成选择。全部录音放完后,考生有2分钟时间将答案涂到客观题答题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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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综合知识、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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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9:52共5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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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务必分别填涂(写)在客观题答题卡、翻译答题卡和写作答题卡上的答题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三张答题卡须分别填写姓名并填涂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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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翻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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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10:37共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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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写作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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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11:17
共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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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要求
1.本次考试考生准考证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外国语学院负责于3月19日领取、发放准考证,未得到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2.本次考试,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水笔等考试用品。除上述物品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物品(如辞典、工具书、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俄语专业八级测试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考试专用证)参加考试。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即7:50—8:15)进入考场;
入场结束(即8:15)后,全体考生就位,开始试录音,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考试结束(即11:17)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或离开考场。
5.考生须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因考生信息错误而无法认定答题人时该项成绩为零分。
6.考生准考证号和客观题答案须用2B铅笔填涂,考生姓名及其它(翻译、写作)答题内容须用黑色水笔书写。
7.考生须预先熟悉准考证上所标明的考场,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五、考试纪律
1.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俄语专业八级测试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考试专用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2.考生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未按时交卷者将被取消本次测试成绩;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离考场。
3.为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考试中冒名顶替、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等违纪行为,对违纪考生和替考者将予以处理,对校外人员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通知其所在单位并送交校园派出所,按《校园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已经毕业的学生参加本次考试违纪的,将通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
5.本次考试举报受理电话为:0434—3291692。接到举报后,我们将立即组织查实,及时处理。凡举报者,予以保密。
请外国语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考生。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