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初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2010级、2011级学生的重修考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本学期申请重修选课的2010级结业学生和2011级在籍学生。
二、考试安排
1.公共课:考查课由各开课单位组织,学生须持本学院开具的考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2。
2.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于5月18日—5月22日自行组织完成。
三、试卷命题与抽取
采取试题库或试卷库随机抽题方式,要求试卷题型、题量、难易度、覆盖面等符合命题要求,试卷格式按照试题库软件格式排版。
1.试题库:各教学单位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为组长、各专业系主任为组员的试题抽取工作小组,负责按教师的抽题方案抽取试题、校对试卷。各教学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试卷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试卷库:由各教学单位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
四、试卷印刷与管理
公共课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专业课试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印制。
各教学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试题,在命题、收发、印制、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中,做到记录清晰,有据可查,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五、考试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将重修考试事宜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学生毕业前仅此一次重修机会。
2.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考试规则》;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或考试专用证)入场,未携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除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外,禁止携带与本场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笔记、纸张、通讯设备、电子设备等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六、上报材料
各教学单位于5月11日前将公共课试卷(统一装袋密封,密封条上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专业课重修考试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
七、成绩录入
重修考试成绩由教学秘书统一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5年5月27日前完成重修考试成绩的网上录入、送审及审核工作,纸质成绩单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存档,公共课承担单位须同时将纸质成绩单送至各相关教学单位一份。教务处将随机对各教学单位补、缓考试卷及成绩单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教 务 处
2015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