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吉教办字[2014]153号)精神,强化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在实践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为做好2012级学生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的准备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基地质量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在保证实践基地数量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实践基地质量建设和内涵建设。每个专业都要有相对稳定、能满足实习环节需求的实践基地,非教师教育类专业不少于5个实践基地。教师教育专业要大力拓展“混合编队”的实习方式,同时承担部分实践基地校的“混合编队”实习管理工作。对于签约3年以上的实践基地要保持联系,如有需要可以重签或补签协议。
二、做好2012级学生实习准备工作,根据学生人数、实践基地数量和每个实践基地的承载量,拟定2012级学生实习安排。填写已签订协议实践基地一览表(附件1)和拟定实习安排表(附件2)。对于现有实践基地无法满足实习需求的专业,要做出改进方案,并在6月30日前完成。
三、各学院在5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wcsjk@jlnu.edu.cn信箱,无需上交纸质材料。
教务处
2015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