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和国家级立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6〕9号)精神,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的大创计划训练项目进行了评审,拟推荐《基于互联网的健康生活助手的设计与推广》等120项大创计划项目参加省级大创项目评审 (附件1),拟对《废品回收与助梦公益》等60项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复审,并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创项目评审(附件2)。现将具体复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5月11日(周三)下午13:40。
二、评审地点:评审工作分三组进行,具体如下:
1. 第一教学楼1115教室:文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
2. 第一教学楼1117教室: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 长春校区研发大厦713教室:传媒学院。
三、汇报要求
1.参评项目须制作PPT演示文稿进行汇报、讲述或演示,汇报时间为5分钟,不得超时或延时。
2.项目的汇报及演示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汇报顺序按照附件3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四、其他事宜
1.各参评项目负责人须于5月10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汇报PPT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逾期未报送者按放弃项目评审处理。
2. 各参评项目负责人须于5月11日(周三)下午13:40前到达相应评审的教室进行签到,未签到者将无法参加项目评审。
3.参加汇报的学生中途不得退场。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