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工作即将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2013、2014级参加本次考试报名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定于2016年6月12日(周日)上午8:30—11:20进行,共170分钟。
三、考试项目
8:30—9:05 听写和听力部分
9:05—11:20 试题其他部分(中间无休息)
四、考试要求
1.本次考试考生准考证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外国语学院负责于6月7日领取、发放准考证,未得到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外国语学院办公室联系。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考试专用证)参加考试。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即8:10—8:20)准时进入考场,8:20入场结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考试结束(即11:20)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或离开考场。
4.答题纸共一张,考生须在答题纸上认真填写姓名、学校、准考证号等信息,并用2B铅笔认真填涂代码框。因考生信息错误而无法认定答题人时该项成绩为零分;准考证号和选择题答案须用2B铅笔填涂,姓名及主观题答案须用黑色字迹签字或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及胶带;所有答案必须写在页面的黑色答题框内,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5.本次考试,要求考生自备2B铅笔、0.5的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考试用品。除上述物品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物品(如电子词典、工具书、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6.考生须预先熟悉准考证上所标明的考场,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五、考试纪律
1.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考试专用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座位表上签名。
2.考生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未按时交卷者将被取消本次考试成绩;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严禁携带试卷、答题纸离开考场。
3.为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考试中冒名顶替、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等违纪行为,对违纪考生和替考者将予以处理,对校外人员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通知其所在单位并送交校园派出所,按《校园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考试举报受理电话为:0434—3291692。接到举报后,我们将立即组织查实,及时处理。凡举报者,予以保密。
请外国语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考生。
教 务 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