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本学期过程性考核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申请立项建设的过程性考核课程。
二、验收标准
课程验收以《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基本要求》(教务处〔2017〕18号通知附件)中关于过程性考核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为依据。
三、验收程序
1.课程验收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须装订成册,电子、影像资料刻录成光盘):
(1)结项申请书(见附件)
(2)实施方案
(3)实施进程表
(4)课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5)过程性考核成绩表
(6)相关的过程性材料(纸质或电子、影像资料等)
2.过程性考核课程结课后,各教学单位于第19周组织初审、验收工作,并将验收后的课程材料上交学院办公室,教务处于第20周(7月10—14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到各教学单位进行复审、验收(分组安排见附件)。验收合格的过程性考核课程视为项目结项,教务处将依据教师课程建设合格情况给予适当的结项经费。
教务处
2017年7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