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补上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节假日前后的教学工作,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
从5月2日起,学校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附件:夏季作息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