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一批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工作部署,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8〕14号)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现组织“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支柱、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建立协同育人机制为目标,以强化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加快工程教育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一批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为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基本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吉林省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结合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双特色”建设,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申请立项建设的高等学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需具备较好工作基础和条件,并按照《建设方案》中“建设任务与内容”,通过资源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建设发展,实现内涵升级,服务功能拓展,层次水平提升。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建设,可以依托一个或整合多个大学生工程实践平台或承担创新创业教学任务的科技创新平台及教学基地。具体包括: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基地等。
三、材料报送
(一)申请立项需编制《吉林省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建设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建设目标与思路、内容与任务、保障措施等。
(二)申报负责人需填写《吉林省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建设申报书》(一式一份,见附件2)。
以上材料于6月4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2350@126.com。
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