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培养支持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学科研骨干和学术英才,提高教师国际化水平,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现选拔2019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
1.留学身份: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留学国家: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
3.留学单位:学科领域国际排名比较靠前的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
二、 派出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学习、工作和生活;
2.留学人员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报名时须获得到外方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内容须符合相应要求;
3.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派留学外语水平要求(见附件1),能够适应出国学习的需要;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者(2014年4月1日以后回国),国家留学基金委不予受理报名;
7.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 推荐原则
1.各学院应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推荐学术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2.申请留学人员须有可依托的在研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校级主持或省级参与以上级别)与出国留学研修内容相匹配;
3.近3年内未享受国家或学校资助公派出国(境)教师优先选派。
四、留学名额、留学专业、留学期限、资助方式
1.留学名额:不限;
2.留学专业:不限(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3.留学期限:12个月;
4.资助方式:学校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的现行资助标准,全额资助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选派流程
1.学院初审推荐
申请人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见附件2),交予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3名有三个月以上出国留学经历,并为申请人同领域或相近领域的教授对申请人进行院内评审推荐,并如实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学院初审后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教师发展中心。
2.校内评审
教师发展中心对学院初审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根据合格人员的选派必要性进行校内排序。
3.公示
学校将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式期满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报名截止日期
请在2019年3月20日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交到教师发展中心,以便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七、其他要求
1.被录用的人员应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网上进行申报,准备材料(待留学人员公示后,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2019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须在此前派出。
3.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原服务期限不变)。
4.被录用人员出国访学期间不准携带家属。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浩 常 龙
电话:3291755
地址:主教七楼1701室
附件:
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