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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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十三五”发展规划》(吉师大校发字﹝2016﹞7号)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吉师大校发字﹝2014﹞14号),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现将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参加2018年新教师入职培训的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导师指导期为一年。并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纸质版(附件1)于9月7日交到教师发展中心。
2.学院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后,青年教师应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安排的学习任务,全程跟听学院专业教师80学时的课程,并附有完整的听课记录(附件2),指导期结束后交到教师发展中心。
3.导师要从青年教师成长入手,为青年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并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教师导师指导计划表》(附件3)纸质版于10月12日交到教师发展中心。
4.指导期结束后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单位)同意,由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通过试讲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 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其指导教师增加教学工作量。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
附件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听课记录表
附件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新教师入职培训导师指导计划表
附件4:吉师大校发字〔2014〕14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