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双师型”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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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规划安排,通知本单位教师上报 “双师型”教师培训人员申请材料。
1.从2015年6月起,凡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教师,培训单位必须是本学院相应专业的实践基地,建议与指导学生实习实践相结合。
2.为保证培训效果,各学院应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培训计划由各学院负责拟定填写,院长审批。
3.培训期间必须脱产。
4.在读硕士或博士不能申请参加培训。
5.参加“双师型”培训教师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非教师教育专业“双师型”教师培训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教务处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同时上交培训计划和对方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6.派出教师由各学院日常监管,学校不定期进行随机实地走访检查,对未能完成顶岗培训任务或擅离培训岗位者,学校不承担顶岗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教务处在进行年终教学业绩考核时视其未完成本学期教学考核,减发相应比例的校内津贴,同时在全校通报批评。
以上材料须由本人报送,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双师型”培训材料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3294446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