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师生渡过一个和谐、廉洁的节日,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精神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全省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现就节日期间遵守各项纪律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要在节日来临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中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再学习,要求全体教职工要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要带头示范,对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并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1.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深刻领会省教育厅“六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引领校园新风尚。
2.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全省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坚决刹住任何形式的吃喝风、聚会风、宴请风;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并互相赠送月饼以及其他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坚决杜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
3.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成果,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转变慵懒散等作风顽疾,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对于本单位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的,要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纪委将在近期集中对以上纪律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于无视纪律要求,继续顶风违纪的,将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对于严重违纪的,按照政治事故,从严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一律移送上级纪委和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