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参与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吉厅字〔2014〕7号)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参与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需签订《公开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书》签订后,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载体对所有《承诺书》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与评议。
接受监督与评议后的《承诺书》和《开展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参与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公开承诺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要在4月21日前交纪委办公室备案。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把公开承诺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抓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做好落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严格监督,严肃执纪。要做到应参加承诺的人员都要进行公开承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作出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各单位要及时督促纠正;对于拒绝纠正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