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寒假、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持续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校纪委对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如下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寒假、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重申节日纪律要求,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作提醒,给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红线”,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2.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学会。
3.纪委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寒假、春节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还要强化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追究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