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各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经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审核,有413名教职工的信息审核没有通过,请审核没有通过的教职工自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远程办税端,即教职工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个税APP二维码链接/index.html ,务必于2019年1月15日11:00之前重新发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计财处将再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信息为每位教职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否则无法在1月份工资中扣除。请各单位开学后把审核通过的纸制版材料报送计划财务处结算科(413名教职工名单财务科李禹慧老师发送到各单位的办公室主任的邮箱)。
具体事宜请咨询计财处:李禹慧老师
咨询电话: 0434-3291218
13244060001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