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财务自查工作情况,计财处对报账环节做如下要求:
1.当事人或经办人对所取得的发票必须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自行鉴别其真伪,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吉师大校发字[2017]82号文件),并在所查发票上签字注明“已查验”,如税务等相关部门发现假发票或作废发票对学校造成影响的,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承担全部直接责任。查验网址及页面如下: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提供登机牌、行程单(机票),如无行程单可提供发票,发票单位名称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并在发票上备注航班次及乘机日期或附订单。
3.购买商品及材料时,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采购,并打印验收单,当事人或经办人签字确认;如“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此类商品或价位较高,不在平台上采购时,需在搜索单据上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写明原因。
4.用科研经费购买设备(电脑、打印机等)时,需经科研处处长签字同意后,才可报销。
5.开发票及进账信息
名 称: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开户行:农业银行四平仁兴支行(跨行选“农业银行四平铁西支行)
账 号:07451301040001246
银行行号:103243045008
纳税人识别号:122200006053180627
农行业务咨询电话:0434-3137318
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