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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教育研究院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17

1.负责组织、整合校内相关专业教师组建科创教育教学及研究团队。

2.负责科创教育的课程体系设计与研究。联合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教师,设计面向不同层级和用户群体的课程内容。通过课程的整合和教法的设计,开发构建面向科创教育服务的师范院校学生学习的课程体系,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学习的课程体系。

3.负责研究编写出版相关科创教育系列教材。

4.负责科创教育优质网络资源库建设。针对科创教育课程体系开展资源库的设计与建设,推进国家级精品资源库建设。

5.负责面向全国范围对从事科创教育的教师进行培训。

6.负责科创教育理论体系研究。围绕科创教育、学前教育、信息化教育,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以及教学、实习、实训相融合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科学素养技能形成进行理论研究。

7.负责申报国家科创教育科研项目以及横向课题,并做好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设立“科技创新教育研究院”的通知》(吉师大校发字〔201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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