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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九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吉教高〔2023〕9号)要求,学校现开展赛事培训、组织报名、校级初赛与省级复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师生可参与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随后发布)

(三)大赛同期活动。(随后发布)

五、组织机构

(一)校赛主办机构。由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党委宣传统战部、科研处、校团委、大学科技园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共同主办。

(二)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各学院应成立竞赛工作小组,指定一至两名副处级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培训、督促学生参赛,保证参赛人数、确保项目质量。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2-4)。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须注册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方可参加校赛遴选。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赛。

(五)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分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按照创业阶段,两个组别均设置创意组(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初创组(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和成长组(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七、日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5月29日—7月7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前应先完成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账号注册。

(二)项目推荐(2023年6月14日前完成)。各学院应于以上日期前将院级“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择优向学校推荐报送(格式见附件6),学校对以上项目将给予全程跟踪指导。

(三)院赛选拔(2023年6月21日前完成)。各学院应于以上日期前完成学院内部的参赛项目遴选工作并推荐优秀项目代表本学院参加校级初赛,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报名人数比例确定,具体数量另行通知。

(四)校级初赛(2023年7月8日)。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6月14日前完成)、选拔(6月21日前完成)的优秀项目进行现场集中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代表学校参加省赛。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八、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本科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人数及比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数”这两项指标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类)指标体系中的必选项和重点审核项目;“师生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也是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暨“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指标的重要赋分项。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参加大赛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为师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以赛促学。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做好以赛促学、赛教融合工作。安排2021级、2022级本科生在未来第5、6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开课前利用本次大赛完成一次真实全程的参赛体验和项目卷入式的课前预习,为开展以上课程的实践教学做好准备、打好基础。成功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的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可以置换以上课程中的实践教学部分学时及学分。同时,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也是学术型研究生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必备条件之一。成功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的2021级、2022级学术型研究生可以凭此置换必修环节创新创业活动对应的部分学时及学分。

(三)赛创融合。各学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这一赛事平台,培育新一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文简称“大创计划”)项目、检验本轮“大创计划”项目的训练成果。学校鼓励已获批立项的“大创计划”师生团队积极报名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利用该平台检验人才培养质量,并将参赛经历作为项目结项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于尚未申报立项且在今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和指导教师,学校根据获奖等级在下一轮“大创计划”遴选和评审中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四)赛事保障。为保障“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储备库建设和院赛选拔的顺利开展,各学院用于组织宣传动员本次大赛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凭票报销的原则,可申请由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心部门专项经费中支出。本年度参赛且获奖的项目团队可申请入驻学校大学科技园区进行成果转化、产业化扶持;参赛未获奖且有潜力的优质项目将入选校级“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储备库,相关人员可申请入驻校级众创空间重点孵化打磨。

(五)其他要求。各学院要结合专业优势,大力营造“我敢闯,我会创”的创新创业教育校园文化氛围,引导更多的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之中。鼓励大学生创业项目与科研成果对接,形成“教师引导+学生创业”的创新创业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有效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厚植创新创业土壤,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九、其他

本通知所涉及大赛的详细内容,以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发布的系列通知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学校竞赛工作办公室将创建第九届大赛组织工作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邀请各学院负责组织大赛的副处级领导2人(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也可由一人兼任)加入该群,群内将不定期发布大赛相关的最新通知、教学辅导资料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资源。请各学院于6月9日前,将以上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见附件7)报学校竞赛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学校竞赛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4-3296900,联系人:贾然13844442126,张影18843432875,许德成18643425955。邮箱:jlnucxcy@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5.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操作手册(报名手册)

6.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级项目储备库优秀项目推荐表

7.学院第九届大赛组织负责人员信息表


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党委宣传统战部、科研处、校团委、大学科技园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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