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校外用户:
为了方便大家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请您将所需办理事项以Email的形式发送至:jlsddag@jlnu.edu.cn
1. 在标题中写明办理的事项(办理人姓名或单位+事项)。
2. 在正文中写明被查询人的入学(职)年月及生源(函授站)所在地,并在附件中提供以下材料的照片:
(1)被查询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查询成绩或对公业务,须提供被查询人工作单位的介绍信。
(5)其他相关材料。
档案馆将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将《档案证明材料》按照您所提供的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出去。《档案证明材料》的寄出时间,参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印发的《学位认证工作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核查工作时限原则上为10个工作日”执行。
谢谢合作。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档案馆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