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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国家档案局官网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0年06月17日
档办〔2010〕1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已经编制完成,经国家档案局批准,现予以发布。请各级档案部门参照执行。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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