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1.2024年9月启用的转递单在2023年基础上新增了《投递局签章》联,即由两联修改成三联。
2.2023年7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3〕20号),《转递单》新增了“转递编号”、“生源地”、“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地址”和“学生本人电话”等栏目。灵活就业的,“就业单位名称”和“就业单位地址”两个栏目应为空白。各单位打印前须认真检查新增栏目,否则会影响档案转递。
填写说明:
1.为了保证打印效果,请各学院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库”、“宋体字库”和“楷体字库”。
2.档字填写学号。
3.转递编号、转递类型、生源地、学生本人电话、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地址等信息须与《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一致。
4.毕业季统一邮寄的学生档案,经手人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建议使用转递单套表。
5.非统一装档邮寄的学生档案,经手人由档案员签字。
6.在年月日和骑缝处加盖档案转递专用章。
7.不要修改《转递单》中的公式,否则会影响 C—D/2、G—H/2、A—E/3、C4、A—B/9、C9、D—E/9、A—B/11、C11、D—E/11、F—H/11、G—H/15、B—C/16、B—C/23、D—E/23、F—G/23等栏目的自动填写。
8.打印前先查看预览,不整齐的须调整对齐方式,建议缩小文字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