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档案管理软件著录并打印卷内文件目录。其中:
(1)实体分类号与其所在案卷的实体分类号一致。
(2)件号: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的序号。
(3)文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4)责任者:形成该文件的单位或对该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
(5)题名:即文件标题,应照实抄录不得简略。
(6)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同时将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全文一同上传到档案管理系统中。
(6)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软件要求以国际标准日期表示法标注年月日,例如“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