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对象 |
事项 |
内容 |
地点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教师 |
调串课申请 |
教职工个人教务系统内填报申请, 学院审核后执行调串后的教学计划。 |
学院办公室 711-2 |
李莹 |
0431-817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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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教/评学 |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教师按照要求进入教务系统打分,详见教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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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聘教师休息服务 |
课间休息可在茶吧(716-2)、 会议室(712)、资料室(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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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 |
学生选课 |
正常选课时根据学校通知,公选课自行选课,公共课依照公共课开课单位安排选课,专业课根据学院课程安排进行选课,详见教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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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选课漏选或是没有选课 |
根据学校要求,开学前两周可对课程就行补选,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并开学填写补选申请表,教学院长、任课教师同时签字,方可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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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选课确认 |
第三到四周学生系统打印课表确认课程,签字并写好日期,要求网页截图版本可以看到公选和实践课程,帮助学生再次确认当学期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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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补缓考 |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每学期期初安排补缓考,成绩不及格补考,成绩缺考直接重新学习,公选课没有补缓考,三门三个方向及格满足毕业要求,详见教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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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新学习 |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按照要求重新学习报名并缴费,当学期期末安排重新学习考试,详见教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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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缓考申请 |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三天以上,学生教务系统申请缓考,携带辅导员签字的缓考材料提交教学院长(事假申请说明情况,病假携带病例),教学院长教务系统审核,学生系统打印材料,教学院长签字后和其他缓考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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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转专业 |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按照要求转专业报名,合格的同学进入转专业流程,详见教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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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成绩证明 |
研发大楼一楼教务系统服务终端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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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生评测 |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学生按照要求进入教务系统打分,规定时间内学生没有评测,不能再次评教,详见教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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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生复测 |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安排新生复测,详见教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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