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关于教学工作手册(点名册)的管理
1.每学期期中、期末收取教学工作手册及电子表格。
2.教学工作手册(点名册)标识要规范。病假标注“病”,事假需简洁注明事项(如为某 部门摄像),迟到标注“迟”。
3.教学工作手册(点名册)要标明课程名称、课程教师、年级班级、点名日期。
4.教学工作手册中的点名册要使用教务系统下载的文件,不要遗漏学生。
二、病事假登记认证
1. 认证责任主体。
(1)课堂教学的病事假认证主体是教师。
(2)教学副院长负责一周以上课堂教学的学生病事假认证。
2.出缺席登记标准。课堂出席点名只有三种记录:迟到、旷课和早退。病事假在教师点名册上暂一律记为以上三种情况,待学生拿来相关证明材料改定。
3.课堂病假的认证。除学工办的准假条外,还需有请假当日或近日的正规挂号本、病例、诊断,或买药小票、体温计图片,或学工办销假条、辅导员的文字证明。